各报考单位及各位考生:
现就福建辖区2009年7月份海船船员全国适任统考计算机终端考试安排及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期数设置与报考对象)
计算机终端考试区别报考考生性质进行考试安排。在职考生,系指在职船员及已经取得航海类教育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的补考考生;在校考生,系指正在院校接受航海类教育且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在职考生的考试安排在福建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负责报名;在校考生的考试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院校的计算机终端考场,由所在院校负责统一报名(含初考和补考),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
2009年7月份福建辖区海船船员全国适任统考计算机终端考试安排(期数设置与报考对象)如下:
(一)第10090701期:
1、报名时间为7月6日至10日止;报考对象为福建辖区在职考生。甲、乙类考生应向福建海事局报名,丙类考生应向档案所在地分支局报名;
2、考试时间为7月27日至31日;考试地点为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福建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
(二)第10090702期:
1、报名时间为6月24日至28日止;报考对象为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考生,考生的初考与补考报名由学校统一负责;
2、考试时间为7月6日至14日;考试地点为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实训楼计算机终端考场。
(三)第10090703期:
1、报名时间为6月24日至28日止;报考对象为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考生,考生的初考与补考报名由学校统一负责;
2、考试时间为7月6日至14日;考试地点为厦门海洋学院教学楼三楼计算机终端考场。
(四)第10090704、10090705期:
1、报名时间为6月24日至28日止;报考对象为集美大学的在校考生,考生的初考与补考报名由学校统一负责;
2、考试时间为7月6日至14日;考试地点为集美大学明阳楼计算机终端考场等。
二、报名安排(报名方式与申请材料)
(一)甲、乙类考试的报名安排
1、在职考生申请初考时,可由单位或个人通过福建海事局“船员业务网上电子申报系统”、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到福建海事局一楼政务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并在取得考试资格后及时完成缴费。
在职考生申请补考时,可由单位或个人通过福建海事局“船员业务网上电子申报系统”、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无需提交报名材料,并在取得考试资格后通过网上打印准考证。
2、在校考生申请初考和补考时,应由考生所在院校通过福建海事局“船员业务网上电子申报系统”、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院校完成网上报名后还应规定提交初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并在开始考试前统一缴交考试费用。
(二)丙类考试的报名安排
考生申请丙类考试的相关要求,按受理考试报名的所在地分支局的通知及要求办理。
三、其他事宜
(一)自2009年7月1日起,考生补考所报补考科目与最近一次参加该科目考试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60天。建议考生在填报补考科目时,根据实际需要和结合各科目准备情况,合理选择报考科目,以免无序报考影响今后考试报名。
(二)第10090701期甲、乙类考生的准考证,由报考考生或单位于考试前5天通过网上自行打印,并于考试期间到福建海事局一楼政务受理窗口领取考试费用发票;丙类考生的准考证打印发放及缴费凭据领取等事宜,按受理考试报名的所在地分支局的通知及要求办理。
第10090702、10090703、10090704、10090705期考生的准考证,由考生所在院校于考试前5天统一打印分发。
(三)持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有效的: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海员证、适任证或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
(四)考生在计算机终端考试交卷时,应留意考试终端系统当场显示的考试成绩。2009年7月份的考试成绩核准文件,将于8月15日前公布。
(五)其他未尽事宜,考生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91-88331202)。
福建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