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2009年第08090801期海船船员适任统考(计算机终端考试)定于2009年8月25日—2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浦口无纸化考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7号(南京海事局浦口海事处四楼),详细地址及交通情况见(位置示意图)。
二、考试日程(见考试时间安排表)
三、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见参考人员名单)
四、准考证发放
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在8月18日起到江苏海事局政务大厅(南京市中央路238号)领取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考试前十五分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或港澳台同胞证等)进入考场(补考考生还需带专业证书或者适任证书或者海员证,即中国海事局所发的任何一本证书),对号入座。考试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停止入场。
2、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3、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补考船员在申考成功后60天内不能再次申请考试,因此请广大考生珍惜机会,并请相互转告考试信息。
200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