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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参保单位单位信息变更业务(四险合一)
 
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时,应当自登记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如需变更有关银行信息,必须在当月月底前办理变更手续。
1.办理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2.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8日办理
4.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并附相关材料,社保中心根据审核后给予变更。因单位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内容的,需要重新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收回。
注:缴费专户信息变更时,除按上述要求办理外,还需先到社保中心开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变更、注销)通知》,并持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