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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提交的材料
1、单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岗位补贴的报告;(2份)
2、《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劳务派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被招用失业人员的《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复印件(2份); 4、劳动合同书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5、《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3份) 6、《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 7、《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4份) 8、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果工资由银行代发,须提供企业与银行签定的《协议书》复印件) 9、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优惠证》复印件。(2份) 注:①上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不得涂改,并加盖企业公章;②申报材料时间:每月1—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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