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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海事局分支机构海船船员管理分工授权的通知
(海船员[2002]4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船员[2002]427号)
 

广西海事局:
    根据《关于海船船员管理分工授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海船员字[2001]22号)的要求和广西海事局上报的船员管理分工授权的方案,我局授权北海海事局、防城港海事局、钦州海事局负责辖区内海船船员丙类、丁类适任证书的考试、评估和发证,《船员服务薄》的签发和签证,海港三级、助理引航员证书的签发。北海、防城港、钦州海事局的船员证书专用章号码为58、59和60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