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船员字[2001]18号)
中国海事服务中心:
为了使考生了解我局有关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的规定,便于考生理解考试大纲的要求,使海员统考公平,公正,我局决定委托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下称“中心”)编写《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指南》(简称“指南”)、《驾驶专业考试题汇编》、《驾驶专业统考试题汇 编》(均为暂定名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南》的内容应包括:
(1)海员申请适任证书考试的条件、海员申请签发适任证书的程序,考试报名办法、考试费用、考试地点;
(2)理论考试的科目、题型、题量、答题时间、及格标准;
(3)“97规则”理论考试大纲及解释;
(4)“97规则”双向细目表及解释;
(5)统考命题原则与答题技巧。
二、《指南》编写工作的步骤及进度:
(1)中心组织海事系统和航海院校专家在分析总结最近几期统考命题的基础上,修改《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评估大纲》中有关理论考试大纲,补充、细化大纲的内容,明确不同类别、等级对理论知识的要求,此项工作在2001年5月1日前完成;
(2)新的考试大纲确定后,修改完善双向细目表,此项工作在2001年6月1日前完成;
(3)组织专家编写考试大纲、双向细目表的解释,此项工作在 2001年8月1日前完成;
(4)请海事系统船员管理部门负责第1条第1项、第2项的编写,此项工作在2001年8月1日前完成;
(5)2001年11月1日前完成纳入《试题汇编》的试题审定工作。
三、《指南》及《试题汇编》编写完成后由我局组织审定后出版。
全部工作完成时间为2001年底,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在2002年第二期全国统考开始使用。
四、中心在《指南》编写过程中应随时与我局保持联系,拟定工作进度表,并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写出专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