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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换发新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签发部门:中国海事局 【2007-0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05]198号)的有关规定,新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自2005年6月1日(交通部2005年1号令颁布之日)起开始启用。2006年1月1日起各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机关(以下简称发证机关)不再发放旧版《适任证书》,旧版《适任证书》在其有效期内可使用至2007年12月31日。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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