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助力海员“个税”减免
记者从广州南沙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获悉,《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正式出台。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办法共十三章、七十三条,首次将海员纳入自贸区人才奖励的范围,并对从事国际海员培训的机构和国际海员外派的机构实施奖励。
广州南沙新区出台首个海员奖励政策
3月18日,记者从广州南沙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获悉,《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正式出台。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办法共十三章、七十三条,首次将海员纳入自贸区人才奖励的范围,并对从事国际海员培训的机构和国际海员外派的机构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