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造船业空前规模引进外籍劳工!
今年4月,日本政府最新出台的移民管理政策正式生效,将在未来5年内从中国、越南、菲律宾等9个国家引进34.5万名外籍工人,其中包括1.3万余名造船工人。这是日本造船业发展史上以空前规模引进海外工人。
国内沿海船舶首次劳工条件检查
为推进国内沿海航行船舶和500总吨以下国际航行船舶全面有效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督促船东依法承担海事劳工责任,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保障船员体面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工作试点的通知》(海船员函〔2018〕683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在上海、山东、浙江、广州、深圳海事局辖区开展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工作试点。
日占时期大连港上的中国劳工,下船要搜身
1907年,满铁接手大连港,并对大连港进行扩建。由于日本政府对大连港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故大连港吞吐量迅速增加。但由于当时装卸条件落后,故这一时期的装卸都是由人工来进行的。为了掠夺更大的财富,相生由太郎于1909年10月在大连成立福昌公司,负责大连港内所有装卸业务。
一外轮违反海事劳工公约被滞留
近日,一艘外国籍船舶因违反《国际海事劳工公约》被上海海事局实施滞留,这也是该公约对我国生效以来,上海港首艘被滞留的船舶。当前,维护船员权益已成为海事监管重要内容之一。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财务担保修正案将生效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称《公约》)关于“财务担保”的第一修正案将于1月18日正式生效。该修正案增加了针对船员遣返和船东责任的财务担保机制,要求船东为所属的每艘船舶提供财务担保,并出具财务担保证书。按照《公约》不优惠条款的规定,修正案生效后将适用于所有国际航行船舶。
《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要点解析
《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我国履约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政府的履约机制步入了正规渠道。针对海事劳工公约的履约,《办法》规定哪些部门负责实施检查?如何实施检查?本文为您一一解答。
《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明年施行
为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日前,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以下简称《检查办法》),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