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京津冀一带的航政与船舶管理
北洋政府(1912年4月~1928年6月)成立前后,作为京师和河北内陆门户的天津,海运业被外轮势力控制,相关的航政和船舶管理体制,深受沿海地区思维方式的影响;北京的航运业和船舶管理制度基本延续明清时期的内河漕运管理方式;京津以外河北地区的航政与船舶管理工作的部署与执行,多依赖于直隶行政公署与洋海关颁布的相关“训令”、管理规定与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