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服务簿办理所需资料

办理类型:签发

1.《船员服务簿申请登记表》
2.《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应经过“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持有合格证,天津海事局签发的免于提供 )
3. 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籍登记簿的复印件
4. 航海类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证、结业证、报到证, 或预分配学生的预分配实习证明等 ( 原件及复印件 );或海事机构与船员培训单位颁发的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 原件 )
5. 服务员、厨工等普通船员需提交相应专业院校学历证书、或认可的劳动部门核发的岗位培训证书;服务员也可提供外派公司或船东颁发的培训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6. 年内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要求:相片大小为48 mm*33mm;头部宽度为21-24mm;头部长度为:28-33mm)

7. 海船船员体格检查表
8. 军事船舶复转军人申请服务簿应提供:
   a) 退出现役的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b) 服役船舶的上级机关 ( 师级及以上 ) 出具的服役期间海上资历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9. 办理期限:海事局受理后 15 个工作日完成
10. 费用:100元/本(含工本费)
 
**申请更正或污损证书者应提交原持有的《船员服务簿》

办理类型:补发
1.《船员服务簿申请登记表》
2. 年内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3. 其所在单位提供的补发申请及该船员在任职期间无违法扣分记录的证明
4. 办理期限: 海事局受理后 15 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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