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舱防火的检查

1.对机舱易发生火灾区域的检查,重点消除船舶可能存在的机舱失火隐患。

2.对机舱消防探火灭火设备重点检查,确保及时发现船舶初起火源和实现有效处置。

3.对机舱通风和密封设施的检查,确认船舶一旦发生火灾后控制火灾蔓延的可靠性。

4.对机舱逃生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船舶一旦发生火灾后船员安全及时撤离。

(二) 船舶火灾应急须知

1.船舶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灾报警或大声呼救报 警,并立即报告驾驶台和船长。立即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船长应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分工,组织全体船员进行灭火,并视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或就近的海上搜救中心。报告内容:A)火灾发生部位;B)火灾发生的时间、船位、海况;C)应急灭火的措施、效果及火灾情况;D)根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救助;E)人员伤亡情况;F)污染情况。

3.关闭所有通往火场的通风,切断通往火场的电源。机舱起火时要关闭油料进出空阀门,对受火势威胁的高压气罐采取降压排压措施。

4.应视火情,排除熟悉现场情况的探火员,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的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

5.在施救过程中,如果有人在火场受到生命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6.如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减速操纵船舶,使火区处于下风处。用水扑救时要充分考虑船舶稳性和浮性。

7.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船长应迅速报告港口当局,根据火灾决定是否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示。

8.向舱室内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前,须通知船舱内的所有人员撤离,清点人数,确认舱、室内无人。关闭通风、切断电源。释放时要一次性放足,并随时检查舱室封闭情况,防止二氧化碳泄露。

9.如需救助,船长应立即发出救助的请求并报公司。配合救助人员采取灭火措施。

10.灭火后,组织探火员对火场进行检查,确认火彻底熄灭不复燃。及时清点施救人员并救助伤员。

11.注意保护火灾现场,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视频等有效证据。

(三)灭火器种类和方法

1.灭火器有效期

指针在绿区表示正常,红区表示压力不足,需到消防器材维修单位加压,黄区表示压力充足,超出正常范围,但超过黄区稍微一点也不影响,不要放置在高温场合就行。

2.灭火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1)干粉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石油、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和电器设备火灾

(2)泡沫灭火器

适用于A类、B类及醚、醇、酯、酮、有机酸、杂环等极性溶剂火险场所。

(3)二氧化碳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下的带电电器、贵重物品、设备、图书资料、仪表仪器等场所的初起之火灾,以及一般可燃液体的火灾。

(4)1211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可燃气体。

3.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附近站在火场的上风头( 1 )拔下保险销( 2 )一手握紧喷管,( 3 )另一手捏紧压把,( 4 )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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