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 航运 排放 氮氧化物

瑞典环境研究院(IVL)和CE代尔夫特(CE Delft)两家环境咨询机构的一项新研究表明:减少船舶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最理想办法,是对船舶氮氧化物的排放征税,将税款作为专项收入投入到氮氧化物减排措施中去,预计将会最多减少70%的船舶氮氧化物排放量。

这项研究受欧洲交通与环境机构(Transport & Environment)委托,首次在欧盟层面研究具控制船舶在欧盟海域排放氮氧化物的可行政策,并将其与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sation)所颁布的措各项控制施进行比较。

除了设立氮氧化物排放专项税收基金,该研究还指出了另外两个欧盟层面的政策选择:第一,采取强制减速航行与违规纳税相结合的方式;第二,建立独立的氮氧化物排放税收体系。

该研究启动于欧盟议会的一项议题,在修订控制陆地排放的国家顶层设计上(包括氮氧化物排放),欧盟委员会一直想推行一项大胆的修订措施,然而进展并不顺利。因此,给各成员国在处理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方面施加了更多压力,因为比较起来,减少船舶氮氧化物排放的费用十分低廉。

欧洲交通与环境机构清洁航运部门官员Faig Abbasov说:“船舶氮氧化物排放影响着所有欧盟国家,无论是在波罗的海、北海还是地中海海域。这项研究为所有欧盟海域的氮氧化物污染问题提供了解决措施。”

这项研究对比了多项减少船舶氮氧化物排放的技术,还对比了在欧盟海域或除了国际海事组织划定的氮排放控制区外海域实施欧盟层面各项减排措施的附加成本。

全球船舶氮氧化物排放量大约占人工总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0%。同时,该研究还显示,来自于欧盟船舶的氮氧化物排放很大程度上还没有被法律规定,如果不采取措施减少排放,来自船舶的氮氧化物排量放将会在2020年超过陆地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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