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昆明旅游发展及滇池航运实际,滇池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滇池营运船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今年年底前,所有进入滇池的营运性船舶必须达到“三个零排放”和“两项达标”,并实施“一次违法、永久退出市场”的制裁措施,以此严格营运船舶准入环保要求。同时还要求,2010—2011年滇池营运船舶运力应控制总量为2000客位,以后每2年根据市场需求重新核定船舶的总量控制线。

    《通知》提出,将严格船舶准入标准,2011年底,在严格控制滇池营运船舶总量的同时,所有进入滇池的营运性船舶必须达到“三个零排放”(即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和“两项达标”(即船舶尾气和噪声);所有进入滇池的营运性船舶按照标准配备相应的污染物集中收集、存储、运输设施,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设置污染物接收与处理设施,船舶到港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

    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营运船舶总量,2010—2011年滇池营运船舶运力应控制总量为2000客位。在控制营运船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兑现承诺、尊重历史的原则,滇池营运船舶管理首轮指标实行配给制,按不高于“禁船”前原有营运机动船舶客位量的50%配给,试验船舶和原有人力营运船舶按现有客位配给。配给的船舶指标不得转让,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下水,逾期自动放弃。非机动船指标不得用于机动船指标。

    《通知》还提出,2011年12月31日前,滇池水上营运船舶航行水域划定为草海水域和滇池外海距海埂大堤500米以内水域或指定航区内,其他水域将根据水质状况及滇池航运发展需求另行确定和公告。

    据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航运管理部门将按《通知》要求加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加强船舶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置的监管,实施“一次违法、永久退出市场”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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