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MEPC 70会议确定多项重要成果

据悉,在10月份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第70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IMO MEPC 70)上确定了多项会议成果,具体包括:

2020年1月1日为全球全球硫排放限值实施日期;

2020年10月28日为修改过的压载水(产品库 求购 供应)管理系统指南实施日期;

2018年3月1日为采用燃油耗强制数据采集系统日;

2018年为批准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路线图(初始减少策略)实施时间;

批准2021年1月1日北海和波罗的海成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

维持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船舶能效设计指数第二阶段要求;

批准了(给船舶输送减少Sox排放的高硫含量)燃料输送注意修正案;

批准了根据氮氧化物技术章程制定的选择催化还原系统统一解释;指定巴布亚新几内亚为特别敏感海域(PSSA);

批准了修改的石油污染应对手册(应急计划,冰/雪条件下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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