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日前在全国海洋工作会议透露,我国已全面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目前沿海11个省(区、市)已完成红线划定工作,全国30%以上的管理海域和35%以上的大陆岸线被纳入红线管控范围。

据介绍,2016年海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成绩,法治海洋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92项。组织海区分局对海洋生态保护、围填海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年度专项督察。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台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和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完成《海洋听证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修订。

海上综合执法能力得到新提高。2016年组织开展了“海盾2016”、“碧海2016”、无居民海岛、秦皇岛海域环境保护等专项执法。全年共派出舰船715航次,航程10余万海里;飞机巡航162架次,12万公里;全年开展各类检查12.5万次,检查项目4.15万个,发现违法行为1746起,侦办海洋环境刑事案件4起,实现海洋环境刑事案件零的突破,查处海上治安案件166起,查获涉嫌走私案件752起。沿海地区23个市县级海监机构开展了海洋保护区和海洋工程环境保护执法示范工作。有力维护了海洋开发利用秩序。

2016年,国家海洋局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牵头开展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考核。在渤海湾、胶州湾、厦门湾、大鹏湾等海域继续开展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重点实施北戴河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京津冀地区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评估。印发加强滨海湿地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新建16处海洋特别保护区和国家海洋公园,总面积增加42.7%。

开展海洋生态工程建设,同时,对不满足自然岸线保有率的区域,一律不批准用海项目;控制用海规模,全年围填海计划指标较2015年削减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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