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完全具备开展自贸区政策先行先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李令红建议,支持宁波开展自由贸易港区政策先行先试,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范围延伸扩展至宁波。

李令红代表说,宁波港口物流优势突出,对外开放特色鲜明,特殊监管区域齐全。宁波开展自贸区政策先行先试,将有效助推浙江加速融入国家战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浙江经济在国内外市场的地位,对打造具有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的港口经济圈,构建浙江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江海陆联运服务体系意义重大。

李令红代表建议,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进过程中,可参照上海、天津、福建等先行省市自贸区实践经验,实行“一区多片”扩容,将自贸区试点范围延伸扩大到宁波市域。初步设想空间范围以北仑区域为主,由梅山,春晓、上阳、峙南、峙北连片区域,大榭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等组成,总面积132平方公里。

“宁波具备移植自贸区‘试验田’开放成果并作进一步改革突破的‘土壤条件’,建议支持宁波开展自由贸易港区政策先行先试和改革试点。”李令红代表建议,支持宁波复制实施自贸区投资管理制度,减少和取消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重点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对外开放;支持开展贸易自由化创新试点,如建立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宗资源性商品交易平台、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期货保税交割等;增强港航物流服务中心功能,创新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简化船舶运输经营许可程序,允许外商设立独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复制上海自贸区的沿海捎带试点政策;支持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引进外资航运金融和保险机构,开展国际贸易结算外汇专用账户及离岸账户试点,建设离岸贸易、金融、再保险、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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