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国家海洋局了解到:我国深海资源调查和勘探开发工作取得多项重要成果,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延期申请已获得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核准,国家海洋局先后组织了5个大洋航次任务,重点保障了“蛟龙”号载人潜水器试验性应用工作和勘探合同区的外业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不断拓展。

此外,深海装备技术逐步走向应用,深海调查能力进一步增强,“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潜龙”系列无人无缆潜水器和“海龙”系列无人缆控潜水器等深海高新技术装备为我国开展资源调查、履行勘探合同义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孙书贤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实施一年来,大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深海进入、探测和开发能力不断提高,为我国大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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