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平安交通”、“安全生产月”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关于强化航运公司源头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相关专项工作要求执行到位,6月15日下午,深圳海事局组织召开了2017年深圳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圳海事局安全管理处、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各相关分支局分管领导及岗位人员,深圳辖区28家体系内航运公司和23家非体系涉客、涉危险品航运公司的共计51家公司的总经理或指定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安全管理处解读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相关要求,并对我局今年来部署的系列专项行动关于强化航运公司源头管理的具体要求现场进行了再部署,对涉客船、涉危险品船公司以及“代管船”公司的提出了具体安全管理要求,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船舶监督处通报了深圳籍船舶近年来的安全管理情况及近期深圳籍船舶滞留情况,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以及“入厦”船舶安全监管要求;大铲局通报了2017年水上交通事故典型事故案例;迅隆、三鼎油公司也就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思路及做法进行了汇报交流。与会人员还就本次会议的内容和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疑问进行了沟通交流。

最后局安全管理处处长张怀志就进一步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航运公司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及时修订体系文件,要在体系中完善构建风险、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以及海事新生效法规的相关要求。三是要针对各专项任务部署,编制责任清单,将有关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向先进学习,推进公司科学管控工作,利用人工智能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五是抓落实,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要明白“一打计划不如一个行动”的道理,安全工作关键还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总书记对全党全国安全生产提出的重要要求,必须不折不扣执行。

下一步,深圳海事局将持续强化辖区航运公司源头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航运公司审核力度,提升审核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严格航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辖区航运公司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携手深圳辖区航运公司共同维护“深圳航运公司”这块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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