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布了《浙江省政府关于设立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浙政函[2017]97号文,以下简称《批复》),同意设立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提出努力建成“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城市。

浙江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综合试验区建设要以宁波梅山新区为核心载体,以港口互联互通、投资贸易便利化、产业科技合作、金融保险服务、人文交流为重点,积极打造“一带一路”港航物流中心、投资贸易便利化先行区、产业科技合作引领区、金融保险服务示范区、人文交流门户区,勇当“一带一路”建设排头兵,努力建成“一带一路”倡议枢纽城市。

据中港网资料,规划中的梅山新区位于宁波东部,区域内有国家级开发区5个,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0亿元、财政总收入410亿元、自营进出口总额2000亿元。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唐一军日前曾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宁波正在编制梅山新区建设规划,梅山新区将成为“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倡议在国内落地的试验田。

根据此次《批复》要求,宁波市将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推进机制,全力做好综合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

目前,《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全文尚未公布,《批复》表示,将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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