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交通强国战略框架体系,推动出台《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开展《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系列专项规划研究等。继续推进《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修订,启动《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修编。

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布局和功能,加快实施重点通道连通工程和延伸工程,推进城市群综合交通网建设,新建一批集铁路、公路、民航与城市客运等多种运输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

强化基础设施管养服务,建设国家公路网综合养护平台,深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鼓励向交通、生态、旅游、消费等复合功能型服务区升级,推进建设改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1000个等。

全面提高运输服务水平,继续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完善网约车、小微客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套政策,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举措落地,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统计分析、服务质量评价等政策。推行驾培服务新模式。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

大力推进关键领域改革攻坚

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综合执法改革、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等。

深化投融资改革,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推动建立稳定的专项资金政策,研究设立公路发展基金、公路产业投资基金,继续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

加快完善市场体系,深化道路客运市场化改革,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

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加快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出台《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快递暂行条例》,推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民用航空法》等修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做好《海商法》修订及《综合交通运输促进法》立法前期工作。制修订一批行业管理急需的部门规章,加快一批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

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强化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考评督导,加强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复议诉讼分析研判及通报指导制度等。

严格规范执法,深入推进公路治超,深化车辆运输车治理,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检查,推进海事执法规范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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