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建设海洋强国,符合我国发展规律、世界发展潮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要把发展海洋事业融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伟大事业,开启海洋强国建设新征程。

新时代海洋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出发,着力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推动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做大做强海洋经济。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效果明显、亮点频现,海工装备、海洋电力等新兴产业不断取得突破,海洋渔业、船舶制造等传统产业加快提升改造,海洋服务业创新发展并领跑海洋经济,海洋休闲娱乐、涉海金融等新兴业态彰显生机活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凭借海洋经济优势不断焕发新的活力,海洋已成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格局中的关键一环。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近年来,我国海洋科技创新推动海洋事业发展的引擎效应凸显。“蛟龙号”达到世界应用型载人潜水器最高水平,与“海龙号”和“潜龙号”组成的“三龙”深海装备体系基本成熟。海水淡化技术、波浪能和潮流能发电、系列海洋卫星等跻身国际领先或先进行列。南海神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成功,标志着中国成为世界首个成功试采海域天然气水合物的国家。

着力推进生态管海。深化海洋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将生态管海贯穿于海洋工作全过程。海洋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落地,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围填海管控、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等机制加快建立,海洋空间规划约束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不断强化,“生态+海洋管理”新模式不断完善。湾长制、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等改革试点顺利开展,蓝色海湾、生态岛礁等大工程统筹实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大力构建蓝色伙伴关系。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牵引,提出并构建蓝色伙伴关系,中国的海上朋友圈越来越大。积极承担大国责任,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海上互联互通等领域与其他国家开展务实合作,提供海洋公共产品,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加强维权执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安全。通过加强对话磋商、深化互利合作、灵活运用规则,开展法理维权,正确引导舆论,实施有效管控,妥善应对和化解周边各种海上风险和复杂局面,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赢得和平稳定环境。实施海洋“走出去”战略,拓展发展新空间,加强双多边海洋合作,维护我国海外利益和海洋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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