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许立荣

加快船员劳动关系专属立法

我国是注册海员人数世界第一、劳务派遣海员人数世界第二的海员大国,但到目前为止,在国际海事组织现任10个A类理事国中,只有我国和俄罗斯未对船员劳动专门立法,并且我国船员管理与国际接轨存在错位,比如船员管理相关法规多而散,缺乏调整船员劳动关系、保障船员权益的专项法律,实践中主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基于陆岸职业特点而制定的法律;二是船员管理规定主要为行政法规而非法律,如《船员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无法满足新时代海运强国战略下船员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

随着航运强国建设的不断深化,对船员数量和素质需求也日益提高,针对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劳动法律关系的缺位,将影响航海人才队伍健康发展。鉴于此,建议加快船员专门立法,使广大船员权益保障有法可依,进而保障航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锐

加快推进内河船舶污染责任强制保险

随着我国内河航运业的发展和内河船舶的增多,内河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内河船舶对内河的污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船舶废气排放、船舶燃油泄露、机舱油污或生活垃圾排放,以及化学品及油类货物发生泄露事故等。但目前我国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未全面强制推开、商业保险公司缺乏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技术和能力、中小船东购买污染责任保险意愿低等等。建议加快推进内河船舶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探索内河航运企业与金融保险业有机结合,是推动长江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方式和具体举措,同时出台配套政策,推动内河船舶污染责任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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