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取钱财,井研的刘氏父子俩竟假冒多家公司名义,招聘人员赴韩国、美国等国家从事国际海员等工作,先后骗取23名被害人40余万元人民币。

  近日,这对父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井研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刘红东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2万元;刘小波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56岁的刘红东,在井研开了一家职业介绍所,其31岁的儿子刘小波是该所的工作人员,负责打字、宣传等工作。2006年5月11日,刘红东明知江苏省某公司无外派国际海员资质,还与其签订“委托招聘国际海员协议”,为其招聘国际海员。2006年6月14日,两人在知道青岛某公司无外派国际海员资质后,还以其职业介绍所名义与该公司签订“国际海员招生合作合同书”,为其招聘欲外派从事国际海员人员。

  据查明,从2006年5月11日至2009年4月20日期间,刘红东利用自己开设的职业介绍所以为他人介绍劳务的方式,在签订劳务中介合同及外派劳务合同过程中,作案5起,骗取他人财物,数额为39.6万元,诈骗作案1起,数额为3.2万元。此外,在2009年4月30日至同年5月1日期间,刘小波明知道其父刘红东因诈骗被井研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还使用伪造的乐山某公司的公章,与人签订赴加拿大务工的外派劳务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为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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