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上午9点30分,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林礼锦交通肇事一案。连江县人民法院院长连强表示,被告人林礼锦交通肇事一案是发生在连江海域的一起特大海上交通事故,也是近年来东南沿海首例因违反海上交通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及有关海洋渔业部门领导,连江县有关领导,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福州市沿海各县市部分渔船船长以及渔民代表等共一百五十多人旁听了该案的庭审。

    案件回放

     2010年2月3日10时许,连江县苔菉镇北茭村渔民林礼锦驾驶“闽连渔0178”船航行至连江县北茭附近水域时,未履行让路船责任,及早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让行动,反而抢速超船,与从浙江台州驶往漳州的兴龙舟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兴龙舟168”轮船发生碰撞,“闽连渔0178”船上10名渔民全部落水,造成4名船员死亡,3名失踪的重大事故。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闽连渔0178”船船长(即被告人林礼锦)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出海作业,在航行过程中疏忽瞭望,未履行让路船责任及早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让行动,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兴龙舟168”轮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在县乡党委、政府、连江法院和海事主管部门的调解下,兴龙舟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和“闽连渔0178”船及遇难家属达成在该次事故中死亡和失踪人员的赔偿标准为38万元/人的赔偿协议,兴龙舟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按协议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兴龙舟海运集团赔偿完毕后,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林礼锦要求其返还垫付的赔偿款共308万元,现该案正在厦门海事法院审理中。

    2010年2月6日,林礼锦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连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2011年1月27日,林礼锦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由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2011年2月11日,由连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1年2月24日,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向连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船老大不罪

    法庭调查时,林礼锦承认当天能见度很好,大概能看5海里。公诉人问:“你有没有抢船头?”林说“没有”。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同船被救人员的询问笔录、“兴龙舟168”轮船船长和船员的询问笔录、海事部门的鉴定结论及其他一系列证据。出示的证据表明,当时林礼锦是发现航行的大船“兴龙舟168”轮船后,加速赶上在渔船右正前方“兴龙舟168”轮船,并想从大船头前抢过去,结果被撞翻倾覆。

    审判长询问:“你的船是否没有年审?”林礼锦也承认,“船出海时还没有年审,但给渔业部门报了,还没有批。”坐在记者身后的被害人家属郑国云低声告诉记者,这就相当于汽车没有办行车执照就上街了。

    法庭让被告人林礼锦最后发表陈述时,林礼锦表示希望法庭给他判缓刑,好有机会挣钱还债。

    法庭当庭宣判

    经过一上午的庭审,法庭休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

    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被告人林礼锦违反海上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及国际海上碰撞规则,在航行过程中未履行让路船责任采取有效的避让行动,反而抢速超船,因而发生海上重大事故并致4人死亡、3人至今下落不明,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法院对被告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实与量刑情节进行如下量化分析,根据事故造成的死亡与下落不明人数,确定其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在案发后虽主动投案,但自侦查至庭审,对其违反海上碰撞规则,抢速超船的主要事实并未如实供述,不符合法律规定自首应当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要素,故不予认定为自首,不予从轻处罚。但事故后,被告人能积极协助被害人获得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予以减少六个月刑罚量。被告人林礼锦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迷信风俗当破除

    连江县法院院长连强告诉记者,“2.3”渔船肇事案件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抢船头”事故。“抢船头”现象是当地渔民的迷信风俗,在沿海一带有“抢过大船头,吃穿不用愁”的说法,这种说法由来已久,非常流行。渔民海上航行“抢船头”现象经常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至今,福州市因“抢船头”导致的事故就有5起,死亡失踪25人,事故导致的不幸后果,已严重影响了渔区的安宁和稳定。

    本案审判长连江县法院陈斌副院长告诉记者:“该案是我院受理的首起海上交通肇事案件,我院认为对规范海上交通安全秩序具有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肇事者虽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希望后来人不要再拿生命和法律开玩笑,特别是一些有封建迷信思想的渔民朋友,千万不要认为“抢船头”能讨吉利,“抢船头”抢的是船头、超的是风险、害的是生命、讨的是刑期。希望驾船人员都能依法安全行船,共同打造安全、和谐的海上交通。

    在会后法院举行的座谈会上,法官与渔业主管部门领导及渔民代表座谈了对该案宣判的认识。坐在记者身边的来自福建长乐市的林姓船长告诉记者:“以后再也不敢去抢船头了,丢不了命还好,但害了别人也要坐牢啊,回去我一定把今天的案例告诉村里的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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