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安徽籍渔民在出海作业时不慎落水失踪,遇难者家属和船主之间引发了赔偿纠纷。最终,在祥芝镇政府、祥芝边防派出所和祥农村委会等单位联合调解下,此事得到圆满解决,船主一方一次性赔偿遇难者家属27.2万元。

据悉,遇难者李某(安徽人,男,44岁)原来受雇于闽狮渔71**号渔船,船主是祥芝镇渔民蔡某。4月中旬,李某跟随闽狮渔71**一起出海捕鱼。4月19日8时许,闽狮渔71**号渔船在泉州外海(北纬23度31分、东经118度21分)附近海域捕鱼时,坐在渔船右后船舷上的船员李某,不慎被船上起网绳(直径约5公分)打到下巴后落水。事发后,船老大蔡某立即组织船上其他船员及附近捕捞作业的渔船进行搜救,但没有结果。

得知消息后,李某家属情绪激动,纠集从安徽赶来的家属和在本地务工的老乡共20余人围坐在船主蔡某家中,要求蔡某立即对李某的死亡给予经济赔偿,但因具体赔偿数额一时难以达成一致,双方情绪激动,多次发生肢体冲突。

祥芝边防派出所获悉此情况后,联合祥芝镇政府和祥农村委会等单位主动介入调解,就有关赔偿事宜同遇难者家属进行多次沟通协调。

日前,经过多个部门近一个月的联合调解,遇难者家属和船主双方在赔偿数额上终于达成一致,船主蔡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家属人民币27.2万元。

(记者 朱国强 通讯员 雷丰明)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