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2月21日电(沈文敏、周正宝、李同山)今天从上海海事局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将于今年3月1日施行。新《规则》在船员教育培训、证书体系、适任考试等政策方面进行调整,其正式实施将有助于船员结构的调整、船员素质的提高和我国船员队伍的整体发展,为促进航运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据了解,为清理公约过时内容和应对新技术发展,2010年6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1978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该修正案改进和完善了海员发证和履约措施,并结合航运业和航海现代技术的发展,加强了新技术应用要求,更加注重了海员综合素质的培养。

为适应国际公约的新要求,交通运输部启动了公约研究及国内相应立法工作,开展了以修订新《规则》为主线,其他相关配套文件为支持的履约工程。2011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并定于今年3月1日起实行。

据介绍,新《规则》在满足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基础上,凸显了当前船员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其主要调整内容集中在船员教育培训、证书体系、适任考试等方面上,取消了航海类学历作为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有效地强化适任培训;重新调整了适任证书航区和等级,简化船员适任证书类别;宽泛了证书再有效的条件,调整适任考试科目和考试题型等。

今天上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召开视频会议,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上海海事局组织辖区内各航运公司、船员培训机构、服务机构以及海员外派机构等单位130多名代表,在上海海事局分会场一起参加视频会议,听取新《规则》的解读和新《规则》配套文件的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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