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数宗劳资纠纷案在广州海事法院法官主持下成功调解,49名船员约200万元工资款终于有了着落。

  “中孚进步”等5艘船舶为长江船务公司所有。今年8月23日,“中孚进步”等5艘船舶的37名船员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扣押停泊在江门台山港的长江船务公司5艘船舶,并责令船东提供153万元的担保。法院受理此案并责令船东提供担保后,“中孚进步”等5艘船舶的另外12名船员又相继向法院申请扣船并将船东告到法院,请求船东支付工资拖欠款40多万元。广州海事法院依法受理。

  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了解到,船员指责船东长期欠薪,有的还情绪失控,表示将破坏船舶。船东则抱怨船员没有管理好船舶还随意停航,劳资双方纠纷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法院合议庭经过研究,决定采取“分步解决、逐船谈判”的方法进行调解。8月29日,50多名船员陆续在台山广海湾中国港湾工程公司工地附近聚集,为拖欠工资款讨说法。法官当日赶赴台山,耐心劝说当事人“建立互信、互谅互让”,以求共创双赢。法官对未获担保的船员先行调解,并请已获担保的船员安心工作,劳资双方终于重新回到谈判桌。8月31日,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船东支付了12名船员的工资,其他37名船员150万元的工资将由法院从担保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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