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事部门获悉,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所有在国际航线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均应按要求取得《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船任职。日前,江门海事局为辖区船员签发了首本《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

据介绍,随着海上航行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国际海事组织和各国对海上保安的关注度和要求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所有在国际航线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均应按要求取得《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船任职。对于国内航线航行的船员暂时不需持《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但在马尼拉修正案过渡期后(2016年12月31日)则须持有该证书。

据江门海事局工作人员透露,在江门市注册且正在国际航线船舶上任职船员目前约有1000人。要取得《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必须持有旧版《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或2012年1月1日前已在船上任职,并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船员,则应在完成保安意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申请签发该证书。日前,江门海事局已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为船员签发了首本《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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