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9日,南疆边检站执勤一队民警依法对俄罗斯籍“奋进”轮船员非法居留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据悉,停泊在新港船厂的俄罗斯籍“奋进”轮船员在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的情况下,于2013年10月14日持临时入境许可(船员)擅自与船舶代理刘子衡离开港口所在城市天津,前往俄罗斯驻北京大使馆办理回国证明,该行为已构成外国人非法居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勤一队民警王涛依法给予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并予当场收缴。

执勤一队民警的严格执法有效维护了口岸稳定,让我们认识到要时刻把工作做精做细,不给任何不法人员以可乘之机,同时还要对于本次案卷制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积累经验,维护口岸出入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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