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初的6名吸毒人员上6艘“帮教船”,跟随渔民出海打鱼成功戒毒,至今已有31名吸毒人员上30余艘“帮教船”,其中10人接受帮教戒毒已满3年,20人没有被发现复吸现象。

浙江省温岭市公安局石塘派出所针对辖区内吸毒人员采取的“海上帮教法”措施不断完善,吸毒人员经过一段时期的海上生产,不仅成了船上的壮劳力,还有4人成了“船老大”,发展起了自己的事业。石塘共有渔船2500余艘,渔民一出海就是两三个月,最长可达半年。

近年来,石塘派出所把禁毒工作作为打击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强化打击成效,健全禁毒长效机制,自2012年开始,石塘派出所把禁毒工作从陆地延伸到了海上,与镇政府通力协作,根据石塘渔区的特点,为吸毒人员开辟海上“诊所”,建立“帮教船”,将戒毒人员送到船上过远洋生活,隔断他们与毒友的接触,切断毒源。在船上,这些戒毒人员共同参与捕捞作业,生活充实,对他们树立“增强戒毒、长期戒毒”信心有很大的帮助。从实施以来,“海上帮教法”效果显著,不断有吸毒人员主动要求上“帮教船”戒毒,一艘渔船成为一个海上戒毒所。

凡要求上“帮教船”的吸毒人员,都要先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方可上船。“帮教船”的船长、船员及帮教责任人的情况经报禁毒、司法部门批准后,帮教对象即可上船。帮教责任人则一般由“船老大”或帮教对象亲朋好友担任,并与派出所签订帮教责任状。

“帮教船”出海后,石塘派出所会结合镇政府禁毒办,利用海上通信设备,采用谈心形式,经常性地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利用“渔民之声”定时进行有关政策及远离毒品、彻底戒毒的宣传,介绍帮教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同时,坚持尿检报告制度。帮教对象在海上作业期间免于尿检,但上岸后要由家属陪同接受尿检,并向石塘所报告下次出海时间。每次出海前还要再次接受尿检。

近期的禁毒工作中,石塘所民警发现在抓获的涉毒人员当中,青少年占了很大的比例。2014年上半年,为了避免更多的青少年走上吸毒的道路,石塘派出所认真细致地摸清涉毒嫌疑人员的底数,并按就业或待业、重点人员或一般人员进行分类造册。对已涉毒的青少年,村干部、辖区民警、老同志和家长采取联合帮教,做好面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在自愿的前提下安排“帮教船”,帮助其摆脱毒瘾。

其中,流水坑村吸毒人员林某在“帮教船”的帮助下,在村干部、派出所的配合下,坚持在海上从事生产,现已成功戒掉毒瘾。新远景村有涉毒青少年5名,石塘所安排辖区民警,联合村干部对他们实行一帮一方式,定期找他们谈心、教育和引导。现在,这5名青少年正全力戒毒并全部顺利就业。金星村吸毒人员陈某通过海上禁毒帮教后,在家庭和社会的帮教下,不但自己彻底戒掉毒瘾,而且当上了“船老大”,以身示教帮助几位吸毒人员成功戒掉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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