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安哥拉失火 48岁轮机长魂断异国

李黎(化名)谈到父亲时,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大火烧了4小时,轮机长严重烧伤殒命,在大连的妻儿就事故善后提出质疑。

在非洲安哥拉捕捞作业的渔船突然起火,在机舱内工作的轮机长瞬间成了火人。在附近的捕捞船只赶来救援,大火燃烧了4个小时才扑灭。遗憾的是,轮机长严重烧伤不幸殒命,遗体在安哥拉当地下葬。然而,围绕事故救援、善后等一些问题,死者在大连的妻儿向当事捕捞公司提出了交涉,但双方存在不小的分歧。

渔船安哥拉海域失火

当事轮机长叫李建武,殁年48岁。李建武是吉林榆树人,在大连生活和工作多年。 2013年,李建武跟某渔业捕捞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签订《船员招用合同》,并于当年4月飞赴安哥拉在当地海域工作。当事渔业捕捞企业在当地有多艘渔船,李建武在编号为“6806”的渔船上担任大车(轮机长的俗称)职务。

李建武的儿子李黎(化名)在同一个船队工作,所在船只编号为“6838”船。去年8月5日晚,李建武来到儿子工作的船上,爷俩一起吃了顿晚饭。爷俩相互叮嘱,“工作时要注意安全。 ”李黎没想到,这顿晚饭是爷俩最后一次相聚。两天后,6806船发生了失火事故。在一份由船长、大副及船员等人签字的《事故报告》中,描述了事发时的惨烈一幕。 8月7日7时30分,6806船实施下网作业,11时20分开始起网,大车李建武在机舱操作机器。此时,船员王某发现,二层甲板天窗出现火球,经判断是机舱起火。船上整个电路毁掉,一切通讯无法使用。而当时,失火渔船距离安哥拉安波因港岸边有一定的距离,处于大西洋海域。

大火烧了4小时被扑灭

船员用手机联系在附近作业的6805、6808船前来急救。管理人员下令,船上所有人员用水桶提水灭火,同时用手机向船队李经理报告,李经理联系在安波因港的6834船和运输船6858前来急救。此时,船员发现,大车李建武从机舱跑出来到船尾,浑身烧伤,已无衣物……报告中称,情况看起来很严重,但李建武意识清醒,管理人员组织船员把他转移到安全位置,并向船队经理报告有人员受伤。

当事渔业捕捞公司在安哥拉首都罗安达市设有办事处,船队向办事处领导报告了此事。经咨询医生,船员用干净的床单给李建武盖上,防止感染;并补充少量淡盐水,以确保人员安全,等待救援。

当日13时左右,6805船赶到事发海域,开始用水管浇水灭火营救。14时,6808船赶到加入灭火救援。当日15时30分左右,大火终于被扑灭。此时,距离起火已经过了4个小时。

还未赶到医院轮机长身亡

参与救援的6858船船长张某称,接到救援通知后,6858船立即从安波因港出发向6806船出事海域全速前进,并于16时20分抵达现场。此时,火已经灭了。经管理人员安排,李建武被转移到6858船上,船只载着伤者向罗安达全速前进。李黎说,安波因当地医疗条件有限,罗安达作为首都,医疗条件要更好一些。

在航行中,李建武最初的状态还可以,“有时渴了要水喝,有时冷了要东西盖。 ”未料,到了22时许,他的伤势出现了异常,“问他话他没回应。 ”看护人员看情况不好,就把6858船大车和船长先后叫了过来。此时,李建武呼吸微弱,对外界刺激也没有反应。

23时,船只距离罗安达港还有两个小时的航程。船上人员发现,李建武已经没了呼吸,心跳停止——他走了。而后,6858船返回安波因港处理后事。

事件报告驻当地大使馆

这场大火给6806船带来了不小的损失。经检查,火是由机舱电路引起的。火势蔓延,机舱电路全部烧毁,火从机舱门烧出来,把部分船员宿舍、厨房烧毁。速冻平板间后部只剩铁质框架舱板,一些金属部件因为长时间被火烧蚀,已经变形。船上的雷达、卫导、风扇、高频对讲机以及通讯设备天线等设备被烧坏,驾驶室部分设备受到了殃及。救援时,船员只抢救出少量能搬动的设备。

李建武去世后,被葬在了安哥拉的一处墓地里。当事渔业捕捞公司称,由于发生了人员伤亡事故,公司已经把事情报告给了中国政府驻安哥拉大使馆。失火的6806船已经在当地进行了维修。此后,李黎返回了大连,处理父亲善后事宜。

 人物介绍

李建武,殁年48岁在编号为“6806”的渔船上担任大车(轮机长的俗称)职务

 事发地介绍

安哥拉位于非洲西南部,首都罗安达,西滨大西洋,北及东北邻刚果民主共和国,南邻纳米比亚,东南邻赞比亚,另有一块外飞地卡宾达省与刚果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相邻。据百度百科

起火事件

8月7日11时20分机舱起火,大车李建武从机舱跑出来到船尾,浑身烧伤,已无衣物……船员用干净的床单给李建武盖上,防止感染;并补充少量淡盐水,以确保人员安全,等待救援。13时左右

6805船赶到事发海域,开始用水管浇水灭火营救。

15时30分左右

大火终于被扑灭。

16时20分

李建武被转移到6858船上向罗安达全速前进。

22时许

他的伤势出现了异常,呼吸微弱,对外界刺激也没有反应。

23时

船只距离罗安达港还有两个小时的航程。船上人员发现,李建武已经没了呼吸,心跳停止——他走了。

揪心一刻儿子看着父亲的船着火

火灾发生时,李黎在船上看到父亲所在的船冒起了浓烟。“等到下午4点多钟的时候,我才知道父亲被烧伤了。 ”李黎说,自从火灾发生伊始,他就提出到6806船上去看望父亲,但未获允许。他见到父亲的遗体,已是在安哥拉当地的殡仪馆了。 “父亲的衣服都被烧光了,全身的皮肤都裂开了……简直惨不忍睹。 ”李黎说到这里,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事故善后存在两处分歧

分歧 家属质疑合同条款无效

记者拿到了当初李建武跟当事企业签订的《船员招用合同》。在保险、工伤和意外伤害条款中,合同中写明:李建武在当事企业工作期间,由于因公伤亡,当事企业应向李建武负以下责任:付清所有应得收入;丧葬按照船只作业当地习俗、法规办理;向亲属转交死亡证明及有关法律文件;理赔工作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办理,由保险公司赔付后,公司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及费用。

当事企业工作人员张某说,公司为李建武办理了工伤保险,其亲属已获保险理赔56万元。但对于这个条款,李建武的妻儿提出了质疑。“我们咨询过律师,这个合同条款无效。 ”李黎说,公司还应该对父亲的死亡给出其他赔偿。

对此,本市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律师认为,双方所签订的招用合同当中,关于死亡或因公负伤的赔偿条款应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之规定。对此,在《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当中,均对劳动者或提供劳务者在工作过程当中受伤、死亡的情形加以明确规定。因此,若保险赔偿确有不足,用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但张某告诉记者,合同条款是经过法律顾问验看的,“没什么问题,是有效的。 ”

分歧 是否拖欠了死者工资

李黎说,经过核算,公司尚未给付父亲近两年来工资30多万元,父亲去世后,公司只支付了16万元。对此,当事企业工作人员张某回应记者称,工资是按照合同约定发放的,公司不欠死者的工资。李黎表示,父亲李建武在海外工作期间,公司曾“口头协议”涨了工资,所以不能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而张某则称,这样的“口头协议”压根就不存在。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