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来自浙江舟山市的70多岁的林伟国从厦门海事法院法官手中拿到拖欠了六年的执行款。

2008年6月,林伟国等5名船员与福建南安王某宗发生海上运输货物合同纠纷,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宗10日内支付原告运费61244元。此后,王某宗便玩起失踪,法院在多年找不到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不得不中止执行。

今年3月中旬,厦门海事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陈水柱在全国法院查询系统中查到王某宗在山东滨州市建设银行分行有一笔300多万元存款后,连忙赶到山东滨州办理相关手续,替5位船员要回6万多元运输费用和4万多元的利息。

执行款到位了,但由于过了6年时间,留在法院卷宗里的5名船员手机,要么空号,要么被停机,幸好在一个固定电话里联系到了70多岁的林伟国。岂料,林伟国并不相信,不耐烦地说一句“诈骗”后便挂机了。

当承办法官再次拨打他的电话,请他耐心听解释后,林伟国才隐约想起有这回事,但他还是将信将疑,并把此事说给其他4个船员听。大家一致认为,天上不会掉馅饼。他们又向114查询来电号码的单位,得到肯定答复后,又回拨电话得到再次确认,“确实是法院要给钱,而不是叫您给法院汇钱。”

3月26日,林伟国来到厦门海事法院找到了承办法官,经当面确认后喜出望外,连说“没想到,没想到。”

感谢法官

拿到执行款,林伟国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执行法官的坚持,没想到6年过去了,我们还能拿到执行款……”

据悉,林伟国等5名船员联名给厦门海事法院院长黄勇民寄来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信上写道:“厦门海事法院不愧是人民法官为人民,有你们这样一支执法队伍,国家一定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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