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州近6000名航运船员都有了人身保险,按当地赔偿水平人均保额达到80万元以上。”今日,市港航局运输管理处处长张礼斌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给广大航运船员免除了后顾之忧,有效提升了航运企业抗风险能力。

目前,台州共有航运企业70多家,船员近6000名。自2010年开始,我市率先在全省推行船员保险制度,目前已实现航运船员保险率100%。

“船员人身保险险种较多,但不少险种存在理赔范围窄、理赔限制条件多、理赔金额少等缺陷。经过这几年实践看,目前我们主要推进雇主责任险。”张礼斌介绍,这基于航运企业生产的特点,船员流动性大,实名投保不利于理赔工作。从目前实际运行看,效果良好。

我市高度重视航运业健康发展及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航运企业落实保险责任,实施船舶、船员保险制度,要求企业做好船员伤亡人身保险,按当地赔偿水平人均保额须达到80万元以上,并要求对船舶财产险和货物承运险进行足额保险,还在部分企业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此外,港航部门还在全省率先把航运企业落实“三险一金”(船员伤亡险、船舶财产险、货物承运险、风险抵押金)情况与船舶营运证换发、年度核查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今年1月份,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航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升我市航运企业抗风险能力的通知》,就航运保险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航运保险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持,在保障航运业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张礼斌说,航运船员保险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份文件的实施对保障我市航运企业及船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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