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空白证书基本用罄 船员证书换取成难题

(CNSS记者许婷)在7月11日中国航海日系列活动之一的中国国际海员论坛上,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副局长李雪松介绍了我国船员适任资格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评审制度的发展情况。

目前,我国的船员仍然按照船舶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的评聘工作。“船员仍然可以凭其通过海事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的船员适任资格考试取得的适任证书,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船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李雪松说,“目前各直属海事部门现存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空白证书已经基本用罄,新的空白证书已经无法正常获得。很多船员已经无法通过适任证书换取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这影响到船员在单位的定岗定级以及积分入户等多项正常权利”。

【延伸阅读】船员适任资格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评审制度的发展

1992年,人事部、交通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明确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国家考试制度,并逐步在远洋、沿海、近岸和内河四类航区实施。对实行以考试的办法确定资格的人员,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通过考试获得船舶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

1995年,人事部制定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开始规范和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起点标准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制。

1996年,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此规定实施10年后的2009年,由人社部和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基本确定了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该制度一直实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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