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船员,解答船员普遍关切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编写了《船员职业常识百问百答》。

《船员职业常识百问百答》收集了近3年来海事管理机构受理的船员投诉、咨询和普遍关注的问题,按照培训考试、办证、权益保障、内河和其他五个部分分类梳理了175个常见问题,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逐一回答,问题解答力求简明、准确、通俗易懂,就政策性问题还列明了依据。

《船员职业常识百问百答》培训考试类涵盖了船员培训考试条件、考试成绩、补考要求等问题,适用海船船员;办证类涵盖了船上见习、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海员证、服务薄、健康证等问题,适用海船船员;权益保障类涵盖了劳动合同、劳资纠纷、服务机构管理等问题,适用海船船员和内河船员;内河类涵盖了内河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等问题,适用内河船员;其他类涵盖了船员信息系统应用、多部门交叉管理等问题,适用海船船员和内河船员。

中国海事政务微信将于近期陆续推送给广大船员朋友们,希望大家有所收获!快来围观吧!

 

船员职业常识百问百答

培训考试类

 

问:

我是一名院校学生,已经通过了海事局的三副考试,请问我的白皮书如何领取?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过渡和海船船员管理系统应用相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4〕127号),船员培训信息已报备并通过海船船员管理系统确认,且成绩记录显示全部合格的船员,可免于提交培训证明和成绩合格证明。故通过适任考试的学员不必再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即白皮书)。

问:

培训证明是否有有效期,有效期多长时间?过期后是否还能申请适任考试?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12〕171号)第五条规定,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有效期为5年。培训证明过期而未申请参加适任证书考试的船员,不能直接申请适任考试,应重新参加岗位适任培训,才能申请适任考试。

问:

在校学生可以自己报名参加三副、三管轮、GMDSS操作员适任考试补考吗?

答:

不能,目前在校生适任考试补考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

问:

补考两门课程算一次还是两次补考?

答:

申请适任考试补考者,每期补考不论申请几门理论考试或者几项评估考试都视为一次补考。

问:

申请适任理论考试和适任评估的次数,是分别计算,还是合并计算?

答:

适任理论考试和适任评估的次数是分开计算的,理论初考、评估初考后各有5次补考机会,考试有效期为初次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

问:

我是一名航海专业的学生,参加三副考试,除了英语考试和评估没通过以外,其他的都通过了,我是否可以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

答:

如果是按《04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在海船船员初次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考试未全部通过者:驾驶类如果除“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外,其他成绩均已通过,可以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轮机类如果除“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和“轮机英语理论”科目外,其他成绩均已通过,可以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如果除英语科目或项目外,还有其他科目或项目也未通过者,不得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逾期所有成绩全部作废。

按《11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在海船船员初次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考试未全部通过者:驾驶类如果除英语理论外,其他成绩均已经通过,可以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轮机类考生如果除英语理论、英语评估外,其他成绩均已通过,可以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

问:

我是一名船员,我持有的甲类船长证书上个月过期了,请问我现在该如何处理?

答: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过期证书应该是《04规则》的证书,现在《04规则》考试已经截止,根据过渡期管理办法,持有失效的《04规则》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考试,可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具体规定如下:

(1)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

(2)适任证书过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

(3)适任证书过期10年及以上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并在适任证书记载的相应航区、等级范围内按照“船上培训/见习记录簿”的规定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因此,你首先要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考核,然后报名申请《11规则》的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过期再有效考试,参加规定项目的评估。评估通过后,可申请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

问:

我是按照《04规则》考的三副,但是还没有考雷达两小证,大证和评估都过了,成绩单已经拿到,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3〕266号)规定,已经通过《04规则》三副适任考试,但未通过雷达两小证考试的船员,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时需要通过“雷达操作与应用”项目的评估。但需注意在《04规则》三副适任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到期之前完成“雷达操作与应用”项目的评估并申请《11规则》的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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