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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 (记者杜鑫)自2020年1月1日起,远洋船员最低基薪标准提高4%;自2021年1月1日起,伙食标准每人每天增加1美元;增加远洋船员工伤赔付额度。这是新修订的《中国船员集体协议》规定的。

  昨天,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第4次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船员集体协议》。最低基薪标准提高是继个税减免政策之后,远洋船员近期收获的另一个“红包”。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年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

  截至10月31日,我国共有注册船员161.3万人,其中远洋船员人数为57.1万人。

  “船员这个群体,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很大,我国90%的外贸运输通过海运完成。”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海员这个职业社会关注度不高,他们远离陆地,远离家庭,忍受孤独,面对各种恶劣的海况。

  此外,近年来,受国际航运业持续低迷的影响,我国远洋船员职业收入与陆地职业收入差距逐渐缩小,职业吸引力显著下降,航海类专业招生人数基本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现有高级船员队伍流失比较严重,船员队伍平均年龄趋于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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