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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个海上纠纷联合调解室 上海司法局 供图

“这个事情能不能快一点啊,现在是出海最忙的时候,船停一天损失不得了啊!”在停靠长兴的一起外海渔船船员作业意外死亡事件中,船老大焦急询问着受理案件的海警工作人员。

上海崇明三岛环江靠海,特别是地处长江入海口的长兴、横沙地区,因造船业、水上运输业和渔业较为发达,每年涉海、涉渔民事或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常有发生。

据上海司法局披露,近日,崇明区司法局、崇明海警局联合,在长兴镇、横沙乡建立本市首个海上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解决了船老大和伤者家属的燃眉之急,也确保了海警集中工作力量聚焦打击海上违法犯罪,为共同营造和谐稳定平安海域,推动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联合调解室按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统一标牌、徽章,确保制度、调解员信息等上墙公示,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同时,明确联合调解室的解纷范围,强化调解文书卷宗规范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案一档。

联合调解室抽调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老娘舅以及海警工作站执法人员组成海上纠纷“海上枫桥调解队”。调解室成立“海上枫桥顾问团”,吸纳律师、安监、海事、渔政等部门的专业技术力量,根据案件类型以及所涉管辖情况,适时通过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方式化解涉海、涉渔矛盾纠纷。

调解室采用“两调两备”模式,适用人民调解进行调处的,由联合调解室转至具有管辖权的镇(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其结果向联合调解室备案;适用行政调解的矛盾,则由联合调解室转至海警工作站调处,相应结果向联合调解室备案,从而进一步强化行政调解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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