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疫情以来,尽管航运秩序和船员换班在很大程度上遭遇困扰,但业界依然能够克服困难,在遵守国家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和操作。但也出现了个别违背政府防控政策的情况,需要行业加以警惕和引以为戒。

近日,就发生了一起3名船员私自换班下船的事件,并且其中一名船员最终被确诊为新冠阳性——这在业界引发了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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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码头

据舟山广电消息,2022年4月21日,在舟山港东霍山锚地,一艘散货船上的3名船员,私自乘坐一艘驳船换班上岸。这3名船员在码头上岸并返回宁波后,其中一名船员被宁海防疫部门确诊为新冠阳性。

据悉,该接驳船由一名舟山人员赵某驾驶,并在码头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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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舟山市定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这起“4.21海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通报。

这名舟山人员赵某私自驾驶该船舶未履行防疫报备手续,上岸的“金塘镇原中石化沥港供应站码头”未尽到主体监管责任,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经定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赵某及驾驶船舶和“金塘镇原中石化沥港供应站码头”处理如下:

一、对赵某所驾驶船舶,经防疫消杀消除隐患后进行上排,并采取停运三个月的处罚措施。

二、对赵某,待防疫隔离结束后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三、对“金塘镇原中石化沥港供应站码头”,采取硬隔离消除其作业条件,责令业主单位增设监控并落实专人管控。

望各单位、各部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从此次海上突发卫生公共事件中吸取教训,切实筑牢海上疫情防控屏障,坚决切断疫情通过海上传播和扩散的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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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也发布通报称,4月21日,定海区金塘镇赵某未经防疫报备,驾驶船舶从东霍山锚地一艘市外散货船上接驳3名换班船员上岸。该3名船员返回宁波后,其中1名被当地防疫部门确诊为新冠阳性患者。

近日,舟山市公安机关对赵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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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船舶航行于世界各地,为疫情期间保障海运供应链正常运转做出了贡献,同时也是“外防输入”的关键抓手。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航运生产秩序,落实“外防输入”要求,精准指导船舶和船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修订并发布了第九版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9.0)》。

《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9.0)》中对于船员换班给出了如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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