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为135××××7521的船民来电咨询,他今年年头买了一份船舶保险,至今一次都没有出险索赔,现在因一些变故想退保,不知如何办理,保费如何计算?

  记者咨询了保险公司专业人士,船舶保险一般分定期保险和航次保险。定期保险最长期限为一年,全部保费应在承保时全部付清。如保险人同意,也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保险船舶在承保期限内全损时,未交付的保费要立即付清。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办理退费:

  1.被保险船舶退保或保险终止时,保险费自保险终止日起,按照净保费的日比例计算退还给被保险人,但因被保险人违反保证引起的保险责任终止除外。

  2.被保险船舶无论是否在船厂修理或装卸货物,在保险人同意的港口或区域停泊超过30天时,停泊期间的保费按净保费日比例的50%计算退还给被保险人,但该项规定不适合船舶全损。

  而对于航次保险,被保险人必须在与保险人签定合同时一次付清全部保费,并且保险责任一旦开始,一律不办理退保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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