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正式落地。《意见》要求,推动海南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第一步,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赋予其现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第二步,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

相对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在中国还算是个“新事物”。按照美国关税委员会的定义,自由贸易区对用于再出口的商品在豁免关税方面有别于一般关税地区,是一个只要进口商品不流入国内市场即可免除关税的独立封锁地区。而与自贸区相比,自贸港不仅区域更加广泛,其运作模式也更加特殊,这种特殊性体现在自贸区仅侧重于货物流通方面的开放,而自贸港则是全方位的开放,包括货物流通、货币流通、人员流通、信息流通以及法律和监管方面的全方位变革。就当下来看,建立自贸港的意义不仅关乎海南的发展,更是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和贸易强国层面的战略部署。

从长远来看,海南依托于已公布的自贸港12大重点规划产业,把自贸港中的加工贸易型企业不断向价值链两头延伸,再结合自贸港自身在境外货物、资金和相关专业人员自由流动等方面的优势,为服务进出口贸易的供应链行业带来利好。而供应链金融作为这其中最重要的融资工具也必将得到广泛的运用。

产业链+供应链金融

随着海南自贸港的深化以及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地位的提高,未来将会有大量跨国公司将其亚太区总部和营运中心转移到自贸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因此,供应链金融机构将会面对更多在整个供应链产业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这就要求金融机构依托整体供应链设计并开发融资产品,着眼于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来配置资源。同时,随着融资规模的发展,供应链金融机构可考虑协同作战,通过引入风险投资机构或者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为不同形式的供应链产业提供充足的融资渠道。除提供资金支持以外,供应链金融机构也应关注随着贸易交易而产生的资产管理服务,如跨国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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