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作了“国务院关于财政交通运输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这里把与水运相关的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甄选出来,并提出几点笔者的认识。

各级财政五年累计投入资金7.5万亿元,拉动交通运输领域形成超过16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年均增长5%,高于该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增速。其中,中央财政五年累计安排3.4万亿元,占交通运输领域财政总投入的45%,包括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42万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542亿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146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539亿元、铁路建设基金2448亿元、民航发展基金1789亿元、港口建设费794亿元、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补贴304亿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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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重点行业,全国五年累计分别投入财政资金5.69万亿元、1.16万亿元、0.39万亿元、0.23万亿元,拉动相关领域分别形成11万亿元、4万亿元、0.89万亿元、0.63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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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方面。全国五年累计安排财政资金0.23万亿元,占财政交通运输领域投入总规模的3%。支持推动连云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等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锚地、防波堤等公共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由127.5亿吨提高至145.5亿吨。重点实施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西江航运干线扩能、京杭运河、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等重大工程,促进等级航道达到6.73万公里,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为主体的内河航道体系初步形成,长江“黄金水道”功能进一步提升。加快全国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和救助装备设施布局,促进水上险情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中央财政五年累计安排1400亿元,其中,45%用于支持长江干线以及其他内河航道建设、疏浚和航道应急抢通;39%用于支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建设;12%用于支持沿海港口公共航道、防波堤工程等建设。

《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按照提高效率、权责利统一、激励地方主动作为等原则,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大领域相关事项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并进一步将财政事权涉及的战略规划、政策决定、执行实施、监督评价等事项在中央与地方财政间作出安排。一是对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划分的事项进行确认,包括国道、国家级口岸公路、京杭运河、运输机场等18项。二是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将公路领域的界河桥梁和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水路领域的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和西江航运干线等4项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四是对已由中央财政承担的长江干线航道、空中交通管理和由地方承担的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管理等34项改革事项,重新厘清中央与地方财政责任。

港口建设费取消后,通过相关资金渠道予以调整补充,确保在水运等重点领域的持续投入。

以上的数据可以得出几点认识。

第一,水运建设投资占比较低。以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水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0.63亿元,占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为3.9%,占公路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7%。这样的投资强度,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水运业是综合运输体系短板的原因。

第二,水运拉动社会投资的比重更高。水运领域1元的财政投资,可以带动1.74元的社会投资,这低于铁路的2.45,但高于公路的0.93。水运的社会公益性比较强,在诸多航段船闸取消收费的背景下,水运的市场属性在减弱,公益属性在增强,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水运的意愿会减弱。未来,要逐步增加水运财政资金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很可能要超过75%才有可能让宏伟的水运发展蓝图不至于落空。

第三,水运投资强度还难以满足需要。“十三五”期间水运每年平均投资总额为1260亿元。未来沿海港口建设还需上台阶,内河“四纵四横两网”要达到2035年2.5万公里高等级航道网的目标也需要每年至少投资1000亿元,加大水运投资强度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多渠道融资。

第四,需要多方筹集水运建设资金。港建费取消是一个坏消息,值得欣慰的是,财政部已经明确“通过相关资金渠道予以调整补充”,这是一个好消息。港口建设费5年总共794亿元,相关的替代资金渠道需要更大的“水龙头”,才有可能支撑水运建设的资金。

作者:谢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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