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品牌运作

按照此前发布的信息,在收购完成后,中远海控将同时控股管理中远海运集运和东方海外两家班轮公司。两家班轮公司保持原有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渠道不变。“中远海运集运”和“东方海外”两个品牌将继续独立运营,协同发展。两家公司面对客户的销售和客户服务体系维持不变,以确保客户服务的延续性。

在双品牌战略下,两家公司独立运营,在市场策略上独立运作。两家公司在日常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将结合自身商业战略和各自服务产品特点,独立进行最终的定价决策,并维持各自的报价和运价审批体系,两家公司的提单样式、条款、签单地点等均不发生变化。

航线方面,两家公司所在的海洋联盟及两家公司的航线产品已于此前对外发布,挂港、班期、舱位等,并不因本次收购而发生变化。两家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不断完善各自的航线网络和服务产品。

合约方面,两家公司将继续履行现有承诺与合同,已签订的合约将继续沿用,并确保客户服务的延续性。未来两家公司以各自的产品与服务、各自的销售渠道、各自的销售政策,由各自的销售团队面向客户,开展推广和销售工作,各自与客户签署合约。

在双品牌战略下,双方的管理模式、航线服务、报价体系、舱位操作模式、销售体系、订舱渠道、提单样式、财务体系、信息系统、船队、箱队等均保持独立,但收购完成后的协同效应又体现在何处呢?中远海控表示,预计将在航线网络及运力布局优化、供应商相关成本优化、集装箱箱队整合、收益管理能力提升、运营标准化、低成本化等方面为公司的集装箱及码头等业务带来明显的协同效应。

尚有未尽事宜

尽管在股权上,中远海控已经成功收购完成多数股权,但在抵达收购完成的彼岸之前,尚有两件未尽事宜。

首先是出售长滩集装箱码头。此前据路透社报道,在中远海控收购东方海外的过程中,长滩港集装箱码头在一次国家安全审查中引起了美国政府的担忧。中远海控、东方海外于7月6日与美国国土安全部和司法部签订《国家安全协议》,承诺向无关联的第三方出售东方海外持有及运营位于美国的长滩集装箱码头的实体,并在出售完成前将长滩港集装箱码头的实体由以东方海外为受益人的美国信托托管。7月6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发出信函,表示基于《国家安全协议》的签署,CFIUS 已确定目前本次要约收购不存在未解决的美国国家安全事宜。而目前该码头的买家是谁、何时完成出售尚待公布。

其次是为确保东方海外上市地位,需要完成出售部分股权。由于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东方海外股份的公众持股量百分比跌至低于15%,中远海控已申请自2018年7月30日上午9:00 暂停东方海外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其股份,以待恢复东方海外股份之公众持股量。

7月6日,中远海控发布公告称,为确保在要约收购完成后,东方海外的上市地位得以维持,中远海控全资子公司Faulkner Global与Crest Apex、融实国际及PSD Investco3家机构达成约13.53%的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转让完成后,东方海外股份的公众持股量将恢复至至少25%,据悉,股权转让协议预计将于2018年8月17日前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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