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人员为大家讲解《10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下称《10规则》)将于2011年1月1日生效实施,标志着我国内河船舶船员管理政策的调整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12月17日上午,珠海海事局召开了《10规则》宣贯会,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海事处、珠海辖区21家内河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的45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宣贯会是为了珠海局下一步更好地贯彻实施《10规则》奠定良好的基础,也关系着该局明年开始能否对内河船员管理进行新旧规则的顺利过渡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珠海海事局林立新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宣贯动员,传达了广东海事局《10规则》宣贯会的重要指示和精神,并从内河航运发展的形势和优势、内河船舶船员劳动的特点、内河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等层面对《10规则》的修订背景、修订目的、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林立新副局长结合珠海辖区的具体情况,对相关船员单位提出了五项要求:第一,充分认识到实施《10规则》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认真和负责任的态度推进《10规则》在该局辖区的实施;第二,要做到周密策划,服务到位,特别是过渡期间,要秉承优质服务的理念,善待船员,便利船员;第三,培训机构要完善相应的制度,落实培训设施、设备和师资,争取培训资质,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第四,内河船舶航运公司要适应形势,将船员培训纳入公司管理的重要一环,加强船员在岗培训,提升船员的技能和素质;第五,要加强船员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船员管理能力,确保《10规则》的贯彻实施。

        随后,珠海局监管处和政务中心有关人员分别从现场监督检查、过渡换证要点和规则实施要点对《10规则》、《10规则》过渡办法、《10规则》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回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为了做好本次《10规则》及其过渡办法、实施办法的宣贯和实施工作,该局已在11月26日对规则及其两个配套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积极研讨,及时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其配套办法》。《10规则》实施在即,珠海局船员管理人员将更加优质服务态度投入到工作中,以确保辖区内河船舶船员证书平稳过渡、合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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