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蔡岩红 针对纳税人提出船舶公司提供外派海员劳务是否缴纳营业税一问,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可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派海员等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提供的外派海员劳务,免征营业税。外派海员劳务,指境内单位派出属于本单位员工的海员,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的船舶驾驶和船舶管理等劳务。纳税人提供的外派海员劳务如符合上述规定,可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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