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员证申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便利船员申办海员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船员申办海员证,免于提交体检合格证明。
二、船员申办海员证,免于提交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的情形证明。对于有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的情形,海员证签发审核人员应通过我局与公安部共享信息进行校验。
三、取消海员证申办单位备案管理。
请各海员证签发机关及时公告信息,切实做好海员证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6年4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6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