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船家已领奖励超过200万元 

    昨日从泉州市交通局获悉,目前泉州的船家已从各个县(市、区)政府领取奖励金额超过200万元,南安、石狮、惠安三地也根据市政府文件的相关要求出台了相应的奖励办法。 

    今年6月份,泉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航运业规模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买船只入户泉州和运力达到10万吨以上的企业进行奖励。今年下半年以来,南安、石狮、惠安三地相继出台了鼓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的奖励办法,给船东的奖励最高金额开到了100万元。目前,南安的船家已经从南安市政府领取奖励金额135万元,石狮的船家从当地政府领取的金额也接近100万元。 

    据了解,泉港的奖励政策即将出台,其他县市区的奖励政策也正在积极准备中。 

    市交通局水路运管科张美龙科长说,这个鼓励政策出台之后已显现出积极作用,现在很多外挂的船舶纷纷回迁泉州,不少企业也购买了大吨位的船只,还有些企业在准备购买大吨位船只。 

 

相关奖励 

1.企业新建船舶或购买船龄在10年以内(含10年)的外省(市)船舶,并在我市入户的,按照不同载重吨位分别给予奖励:3000至5000载重吨船舶(不含5000吨),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000至10000载重吨船舶(不含10000吨),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含10000吨),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 

2.对航运企业自有总运力达10万载重吨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自有总运力达20万载重吨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3.航运企业自主开辟泉州港为出发港的国际航线(港澳、台澎金马航线除外),并持续经营1年及1年以上的,每开辟一条国际航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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