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8-29

    本报讯  8月27日,记者从杭州召开的“内河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管理现场会上”获悉,为引导个体船户走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提升内河航运的发展水平和整体竞争力,保障内河航运安全,交通部在浙江、江苏、安徽等部分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将稳妥推进内河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管理。
  据悉,我国内河航运仍存在大量的个体经营船户,船舶运力规模普遍偏较小,经营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安全状况差,抗风险能力低,难以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和水运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会议对前一阶段部分省市开展的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给予了肯定(相关报道见三版)。徐祖远副部长在会上要求,要从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服务”和高度重视安全发展的高度,既要把握水运行业市场客观规律,又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利用政策促进和引导行业;做负责任政府部门,提高市场门槛;在船舶融资、保险等方面与银行、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等形成协调机制等重要要求,为下阶段内河航运市场监管开启了管理思路。
  据了解,因为目前我国内河航运生产力发展水平仍较低,各地区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内河个体船舶关系到千家万户船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部水运司司长宋德星在会上要求,各地在推进内河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因地制宜,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个体运输经营者的积极性,循序渐进,逐步解决内河航运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他还特别强调,推进内河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管理,要注重实效,以实现真正的公司化经营管理,避免出现新的“挂靠”,切实提高内河航运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

(来源: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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