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天津海事局召开辖区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继续加大对辖区20多家中央管理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天津地区20多家中央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天津海事局负责。今年4月,该局制定并印发了《天津水上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并对6家天津地区中央企业进行了检查。“虽然各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部分企业仍然没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天津海事局副局长黄何说,“个别企业的船舶连续发生事故,一些重大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针对中央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天津海事局将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各企业加强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各公司针对船舶航行区域特点,及时了解各种灾害性天气,作好防备;要求建立安全体系的公司从实现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目标出发,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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