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关于在连云港合资建设和经营30万吨级原油码头的合作协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明确连云港港是全国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江苏沿海港口群的核心,提出要依托沿海深水港口,结合周边市场需求,规划布局石化项目。目前,连云港30万吨级航道已经获得国家发展改委正式批准,先导试挖工程已开工建设,徐圩新区开发全面推进,石化钢铁产业园区和配套港口码头建设加快实施,通榆运河、连盐铁路、242省道、226省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快速推进,建设深水原油码头和石化产业项目的基础条件日益完备。

    中石化与连云港市将以30万吨级原油码头合作协议顺利签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原油管道、原油商业储备以及大型炼化一体化等项目推进实施进度,力争尽快取得更大突破。双方将共同落实好合作协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重点加快原油码头、管道、储备、炼化等项目的可研编制,力争早日获批,启动建设,努力构建中国石化连云港大型炼化一体化战略基地。

    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表示,连云港区位优势明显,是新亚欧大陆桥的东桥头堡和江苏沿海开发的龙头,承担着推进东中西部互动协调发展的重要责任。他希望中石化积极融入江苏沿海开发战略,深入落实与江苏省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快连云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炼化一体化等重点项目推进实施进度,努力实现互惠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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